本報南昌6月22日電 (記者王 丹)江西南昌市制定出臺《關于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昌留昌創業就業10條實施意見》,重點面向35周歲以下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吸引其來南昌創業就業。
意見提出,凡大學畢業生(含駐南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含集體戶口),每人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凡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且在駐南昌企業或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符合相關條件,最高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5萬元。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南昌創辦企業,可申請30萬元至6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